(太平19日讯)一名女护士及2名未成年子女涉嫌虐待所领养的一对5岁及6岁的姐妹花超过2年,周四被控上太平地庭,3人俯首认罪,地庭法官择定此案今年12月6日下判。
3名巫裔被告为哈比芭(母亲,44岁),与15岁的女儿和16岁的儿子。
他们被控于2015年中旬至2017年7月杪,在司南马双溪巴育甘榜阿纳红毛丹的一间民宅虐待稚龄的受害者,导致她们身体受伤。
3名被告因此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的罚款,或坐牢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控状后,在法官罗海达依沙的面前承认罪行,惟主控官莎蒂尤顿则要求法官展延下判,因为现时仍在等待福利局对受害者提呈的报告,所以要求案件在报告出炉后再下判。
同时,主控官也要求法官让哈比芭以7000令吉保释,其子女则每人各以2500令吉保释。
不过,没有聘请辩护律师的哈比芭求情时表示家境清寒,无能力缴付保释金,要求减低保释金,并声言本身并没有意图虐待两名养女,相反只是要教育两名养女。
法官最后将哈比巴的保释金降至4500令吉,其两名子女则降至每人500令吉,并择订12月6日下判。
新闻背景:
女护士疑为了获取福利局每个月500令吉的援助金,而收养2名小姐妹,却爆发小姐妹遭虐待事件。
司南马警方于今年7月31日接获当地医院的投报,指2名姐妹身上有多处伤痕后,扣捕她们的养母和其两名分别15和16岁的一对子女。
警方指根据受害的小姐妹披露,被告经常以藤鞭鞭打她们,以烟蒂烫伤她们的背部及大腿,甚至以手指插入她们的私处。目前,2名姐妹已交由福利局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