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 )跳水队国家教练强奸女学员一案,35岁的中国籍教练黄强今日被控强奸20岁的跳水运动员,惟被告不认罪。
黄强是被控于2017年9月26日在武吉加里尔体育馆水上运动中心跳水馆健身房,强奸20岁受害者,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基于被告不谙马来文,控状由法庭通译员以中文宣读,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主控官哈菲扎指出,基于受害者和证人都是国家跳水队运动员,因此建议法庭拒绝让被告保释,以免受害者和证人受到骚扰。
其后,在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希山的求情下,主控官哈菲扎建议法庭以5万保释金让被告保外候审。
她称,被告现在虽是大马籍,但还有家人在中国,因此建议法庭没收其护照。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希山在求情时指出,被告育有6岁及1岁4个月大的两名孩子,希望法庭能降低保释金。
受害者的代表律师赵伟则提出数个条件,包括被告不得再接近、联络和骚扰受害者,以及不得公布受害者的姓名。
他强调,受害者从11岁就开始训练,现在已经是国家跳水队成员,正在为来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做出准备,不应公布其名字,以免影响前途。
法官旺莫哈末诺丽珊最终批准被告黄强以5万令吉及2名大马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黄强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每个月需到邻近的警局报到2次。
同时,法庭也谕令被告不得联络、骚扰或威胁受害者和证人,否则保释将被撤回。
法庭也将此案定在11月6日过堂。
此案原订于今早9时开始,而在早上8时许,就有大批媒体在庭外等候。
被告的大马籍妻子也在数名家属的陪同下,早早就到法庭听审,全程不发一语,在被告被押至法庭时,才与被告进行简短眼神交流。
而受害者和家属均未现身,仅委派代表律师到法庭。
黄强个人档案
姓名:黄强
出生地:中国江苏常州
出生日期:1982年
运动项目:跳水
主要成绩:
2012年跳水世界杯男子双人3公尺跳板铜牌(搭档布莱恩-尼克申,代表马来西亚出战)
2000年跳水世界杯男子双人10公跳台冠军(搭档田亮)
1999年国际泳联跳水大奖赛美国站男子10公尺跳台冠军
1999年国际泳联跳水大奖赛加拿大站男子10公尺跳台冠军
1998年曼谷亚运会男子10公尺跳台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