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5日讯)82岁“拿督级”老翁被控强奸未成年少女,他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
被告共面对两项控状,指他于今年8月31日凌晨在闹市一间廉价旅馆与一名13岁的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d)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坐牢不少过10年、不多过30年及鞭笞。
罪成可判入狱20年
次控状则指他于9月11日晚上8时,在闹市一廉价旅馆再与上述少女发生性关系,同样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20年及鞭笞。
此案今日下午在美里地庭开审,法庭谕令被告需在周五上午10时30分前缴付保释金,否则将被重新逮捕。
地庭法官史蒂夫将案件新订于10月19日再过堂,另外将在明年2018年3月5到9日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