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 本地一家银行保险库管理人涉及失信,取走银行保险库内总值约206万令吉的金饰典当变卖,今早在新山推事庭面控时表示认罪,被判4年监禁和鞭笞三下。
28岁被告莫哈末纳兹里,被控于今年3月28日至9月6日,在人民银行担任保险库行政主管时,私自将有银行顾客放在保险库里的金饰取走,总值206万4360令吉,触犯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失信罪)。
主控官莫哈末沙费克向推事诺爱莎提呈一叠厚厚的文件,并说基于被告失职,同时此案涉及多方面,要求推事给予合理的判刑。
被告听取控状后表示认罪,向推事求情时说自己有妻子和一个一岁多的小孩,还要供养父母,并且这是他第一次犯案,希望推事从轻发落。
推事最后宣判被告监禁4年和鞭笞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