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一名汉堡小贩4年内多次强奸两名亲生女儿,今日在新山地庭面对12项控状,被告否认有罪,并以胃病为由,要求法庭批准保释候审,惟遭法官驳回,案件定于10月15日过堂。
现年48岁的被告于今早9时35分被警方押至新山地庭面控时,全程低著头躲避摄影镜头。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3年初至2017年8月期间,在家中分别多次强奸两名14岁及18岁女儿,抵触刑事法典第376B项条文(与未满18岁少女进行性交易条文);此条文可与2017年性侵儿童法案第16(1)项条文同读。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至少10年监禁,最高30年的监禁,及另加鞭笞。
被告否认上述指控,并以患有胃病为由,要求法官批准他保释候审。
承审新山地庭法官莫哈末卡力基于被告两名女儿尚在家居住为由,为了保护两名受害者,驳回被告上述要求。
此案主控官为西蒂阿斯玛,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据了解,被告是趁妻子不注意时,在家中犯下上述兽行,此案被亲人揭发。东窗事发后,身为家庭主妇的被告妻子,为保护女儿,今年9月9日到新山北警区报案,被告也在同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