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大耳窿非法放贷后多番骚扰欠债人家属,今日在放贷法令下被判罪名成立,罚款35万令吉,若无力缴付,则以30个月监禁取代。
此案被告彭寿赞(47岁,来自晋巷峇汝花园,人名译音)是于2014年被控,控状指他于2013年10月,在晋巷峇汝花园食摊,非法放贷1万令吉给吴友妹,抵触1951年放贷法令第5(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25万至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案件经过3年审讯今日裁决,地庭法官诺玛依斯迈以辩方无法提出有力的疑点,宣判被告罪名成立。
控方在审讯中共传召了14名证人及一名辩方证人,主控官依法斯芙副检察司指出,如今阿窿案件越来越猖狂,提供高利息贷款,衍生不少问题,希望法庭基于公众利益,给予严惩,作为社会借镜。
被告律师吴焕文则认为,阿窿案件猖狂只是一个假设,不应牵扯至此案,此案也不存在威胁成分。
他说,被告是一名商人,没有犯罪前科,也是一间华小的家协成员,对社会及该家教协会贡献良多,希望法庭给予轻判。
法庭于今年5月8日宣判被告彭寿赞表面罪名成立,并指示后者在6月12至14日之间进行自辩环节。
另一方面,峇章州议员林敬贤今早与神父黄大华及家人前往法庭,了解案件进展。
新闻背景:
来自古鲁蒙的华裔妇女吴友妹于2014年10月份透过峇章州议员林敬贤召开记者会,指本身为了帮儿子还债,欠下阿窿3万4000令吉债务。虽然她每月偿还近1万令吉利息,直到2014年9月已付5万4420令吉,都还没还到母钱。由于再也没有能力,从本月初就停止还钱,自此就一直面对其中一组阿窿的骚扰。
大耳窿为了追债,多次前往欠债人家中骚扰,甚至找上在修院任职的次子黄大华神父,令她和家人饱受困扰及被逼离家避难,家人最终也因受不了大耳窿的骚扰而向警方报案,并透过林敬贤召开记者会,
黄大华当年在记者会语气哽咽,眼眶泛泪念出近千字的声明,句句道出对阿窿的控诉并劝公众勿向阿窿借贷,以免家庭被破坏,赔上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