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5日讯)为了帮养子申请大马卡,60岁华裔老妇因2项贿赂罪名被控上芙蓉地庭,惟被告选择不认罪,案件展延下月6日续审!
由于养子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尚存疑点,导致国民登记局迟迟未发出大马卡,于是60岁的赖丽阳(译音)涉嫌贿赂国民登记局官员,以便养子可以获得大马卡,不料却可能因此换来牢狱之灾。
被告被控于2015年11月8日至19日之间,涉嫌以7000至8000令吉贿金,要求国民登记局官员协助发出大马卡予杨姓养子,抵触2009年反贪委会法令第17(b)条文。
下月6日续审
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至少贿金的5倍或2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也被控于2015年11月19日下午1时10分,在芙蓉端姑慕纳威路的肯德基快餐店内,试图以700令吉贿金要求国民登记局官员“通融”,发出大马卡予杨姓养子,抵触2009年反贪委会法令第17(b)条文。
面对2项控状,被告均选择不认罪,最后获准以一名担保人与缴付1万令吉保外,案展下月6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