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华裔女子一年前因网络生意出状况向友人借钱周转,因短时间无法偿还,在友人“推荐”下向大耳窿借贷,之后为还债再转向多组大耳窿借贷,从最初借贷的3000令吉,在“利滚利”之下债台高筑至15万令吉,兼职3份工作也无法偿还利息。
事主是黄姓女子(28岁,无业)透露,当初向朋友借钱周转时,从未想到会有严重后果,再加上因害怕偿还不起债务,在朋友介绍下向大耳窿借贷。
“由于当时都有工作,因此相信自己的能力可偿还全部债务,岂料利息增加迅速,最后在负荷不了的情况下,大耳窿再介绍另一组大耳窿借贷偿还,演变成欠下巨债。”
兼职3份工也没用
她坦言,当初借钱时,心想偿还期限在发薪资后就可还清,岂料25%的利息竟让她陷入无止境的债务循环,即使努力1天兼职3份工作,都追不上利息增长速度,最后被迫向亲戚与人民进步党埔莱区部副主席叶一德求助。
黄姓女子今日上午在叶一德及亲友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希望以本身经历警惕大众。
黄姓女子的姨丈朱先生(42岁,自雇人士)透露,外甥女向大耳窿借贷一事让她的母亲非常生气,而家人前前后后已协助她偿还10万令吉债务。
“过去外甥女每当偿还时限到期时,每天就会接到至少4到5通的追债电话,长期饱受7到8组大耳窿的追债电话骚扰,让她生活痛苦万分。”
他指出,庆幸最后在叶一德的出面调停下,利息追加的事情总算得到妥善处理,现在除了已偿还的10万令吉,另外只需还清5万多令吉,事件就此了结。
叶一德指出,该党上月成立小组,协助欠下大耳窿巨款的家庭进行协调,至今处理的案件共有8宗,也包括上述黄姓女子案件。
他说,该小组也给予初犯的赌徒机会解决欠债的问题,并给予劝告若发现重犯,不会给予机会。
他希望,借由黄姓女子案件,警惕大众在外遇上困难,应先向家人商讨解决方案,遇上经济问题也不应向大耳窿非法借贷,毕竟遇上问题时还是家人会站出来帮忙。
“民众若触犯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少过25万令吉,或最高100万令吉的罚款,或面对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