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4日讯 )4名无业游民假冒内政部及国民登记局高级官员,谎称能协助一名永久居民提升其地位至公民,诈骗受害者1万2000令吉,今日在诈骗罪名下被控上庭。
4名被告分别为赛玛慕(59岁)、慕新达立(61岁)、法蒂玛(52岁)和山德拉华蒂(46岁);4人皆否认有罪,法官允准每人以每项控状8000令吉由一人保外,案展9月11日过堂。
赛玛慕谎称本身是布城的国民登记局官员、慕新达立则假冒布城内政部官员,至于法蒂玛则自称是“拿汀级”的国民登记局全国总监,山德拉华蒂则自称是总监助理,其中赛玛慕面对两项提控。
根据控状,赛玛慕(59岁)及慕新达立(61岁)被控于2014年9月18日在峇东埔以手机致电一名女子瑟薇娜,企图欺骗她误以为可协助她申请一个以“乃玛朱妮”为名字的身份证,并向瑟薇娜索取5000令吉。
声称可加快处理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420条文,若罪成监禁1年至10年及鞭笞,同时也可能遭罚款。
法蒂玛(52岁)、山德拉华蒂(46岁)及赛玛慕(第一被告)则被控于2014年10月1日,在峇东埔致电欺骗瑟薇娜7000令吉,声称可加快处理瑟薇娜的身份证申请,抵触刑事法典420条文,可与34条文同读,同时也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第28(1)(a)条文。
反贪会副检查司莫哈末阿敏耶谷建议每人2万令吉保外,4名被告在求情时说,他们皆没有工作,再加上家里有老少需要抚养而要求减少保释金。
法官西达伦决定每项控状被告需以8000令吉保外,面对两项控状的赛玛慕则需缴付1万6000令吉,4名被告皆顺利缴付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