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日讯) 24岁虾场管理员涉嫌鸡奸7岁和11岁继子,今日被押往新山地庭提控时,改口不认罪,获准以5万令吉由一人保外候审,法官择定案件9月5日过堂。
被告凯鲁阿兹曼于7月24日在新山地庭面对5项性侵罪名,被告当时俯首认罪,法官莫哈末卡立基于案件涉及儿童性侵,因此择定案件于今日由负责审理儿童性侵案的法官下判。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6年4月17日至今年7月12日期间,午夜12时30分至凌晨1时,在一辆停靠丰盛港海滩的轿车内鸡奸11岁的继子。
被告也被控同时期的某天晚上8时30分至9时30分,在虾饼厂内再次鸡奸该名继子。
第3及第4项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2016年4月17日至今年7月12日期间,某天晚上8时至12时,在兴楼一间住家内将中指插入11岁的继子肛门内进行性侵。
他也在同时期某天晚上8时至12时,在轿车内对11岁继子做出同样的性侵。
被告除了对11岁的继子下手,连7岁的年幼继子也惨遭毒手。根据第5项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2016年4月17日至今年7月12日期间,在虾场的储藏室内将食指插入7岁继子肛门内进行性侵。
被告所触犯的条文,分别为2项刑事法典377C条文(逼使对方进行违反自然性行为),以及3项377CA条文(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时,未经允许以物体进入他人的阴道或肛门)。
被告聘请律师莫哈末法兹代表抗辩,今日上午由庭警拘押到法庭,经通译员重读控状下,改口表示不认罪。
地庭法官卡玛鲁丁谕令被告须遵守保释条件,即不准与2名受害人接触,以及每月2号须向邻近警局报到。
此案主控官为苏海拉副检察司。
被告与两名受害人的26岁母亲已结婚,这名母亲除了与前夫育有3名年龄分别4岁、7岁和11岁的孩子,甫为被告诞下未足一个月的婴孩。
2名受害男童和4岁的弟弟目前交由福利局照顾,他们的母亲今天抱著初生婴孩,与被告的母亲、妹妹等亲属前来法庭,在休庭时与被告短暂交谈,让被告亲亲吻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