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5日讯)涉嫌滥用紧急车道的陆路交通局副总监(策划及行动)拿督尤索夫今日在布城推事庭面控,惟他今日改口不认罪,此案择定于8月21日过堂。
尤索夫今日在代表律师班吉星陪同下前往布城推事庭面控,审理此案的推事官为沙鲁沙兹里,主控官为依扎法乌赞。
班吉星接受记者访问时指出,尤索夫之前委任代表出庭,并承认有罪的举动,是因为后者没咨询律师的意见。
“我的当事人(尤索夫)当时认罪是因为得到了错误的劝告,因此他才会否认有罪。”
至于尤索夫上周为何委派代表上庭面控,而非亲自面控,班吉星则不愿透露详情。
据了解,若涉及的车辆为官车,接传票人可委派代表而无需亲自上庭面控,惟此前必须先发出授权信予法庭,以告知委派代表面控一事。
班吉星也指出,此案已择定于8月21日进行案件管理,而此前缴付的600令吉罚款也在审讯后被退还。
现年58岁的尤索夫原本于上周,即7月18日在布城推事庭面控,惟他本人未出庭,由特别官员代为出庭并承认有罪,而承审此案的推事官聂依思法哈妮宣判罚款600令吉,或以7天监禁取代。
此案引起众人不满,认为尤索夫不仅知法犯法,还“有好大的官威”。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劳勿斯也公开表示不满,并将此案退回给法庭,要求推事庭重审此案,而推事庭也择定于7月25日,即今日开庭重审。
尤索夫被控于2016年10月7日傍晚6时27分,在布城外环公路驾驶一辆车牌号码为BLY68的轿车时,驶入紧急车道,违反了1959年道路交通条规第53(1)条文。他也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局法令第119(1)(c)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尤索夫已在上周五已从陆路交通局调往公共服务局,职务不明。外界普遍揣测,此调职的指示与本案有关,或是与陆路交通局总监办公室被内鬼爆窃有关。而今日在记者追问之下,他一直都沉默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