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8日讯)涉嫌非礼21岁夜店女侍应的行动党基层领袖普仁安南,今日被提控上庭,被告否认有罪,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案展8月23日过堂。
普仁(50岁)被控非礼案本应在推事庭2进行,然而法庭登记程序时却误写为推事庭1,因此,被告今日先在推事庭1被宣判“释放但不等于无罪”,之后再被转到推事庭2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7月6日晚上11时30分在土库街一家娱乐中心的停车场,非礼陈姓原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
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刑,或被判其中两项刑罚。
副检察司努鲁依查本来向法庭建议1万令吉保释金,并要求被告定时到警局报到,同时不准被告接近及骚扰原告。
此要求遭被告律师古纳瑟嘉兰反对,律师指出,被告在调查期间给予警方支持,同时也不曾接触原告,反倒是原告主动接触政党人士,还召开记者会。该名律师也说,一般上这种非礼案的保释金只是介于4000令吉至5000令吉。
推事凯特琳允许被告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没设下其他附加条件。
被告4名代表律师是古纳瑟嘉兰、勒迪纳古玛、黄丽烨及佐迪,原告的旁听律师拿督峇日星,今天也到法庭了解案件进展。
被告是垄尾区州议员杨顺兴的前特别助理外,也是武吉牛汝莪区部的基层领袖,同时出任某区社委会主席,曾任职槟岛市议员。
原告日前报警指7月6日晚上在停车场遭被告强搂、触摸私处及胸部,对方还当面手淫射精、开价要求陪睡。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54条文(非礼罪名)调查此案。
警方证实原告是学院生,在夜店当兼职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