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2日讯) 10名涉及万里望新市镇黑帮火拼案的嫌犯,周三全被带往法庭进行提控时认罪,其中8人在持械骚乱罪名下被判罚款1000令吉及监禁7至14天,另2人因没带身份证,则在国家登记条例下被罚款300令吉。
8名在刑事法典第148持械骚乱条文下被控的被告是罗嘉拉詹、沙迪斯古玛、约瑟拉兹、依兰吉斯华兰、威姆鲁甘、西华甘纳巴迪、克里斯南及玛吉斯瓦兰,全部皆被罚款1000令吉,或以12个月监禁取代。
除了罚款之外,罗嘉拉詹另须监禁14天,约瑟拉兹、威姆鲁甘、西华甘纳巴迪及玛吉斯瓦兰,须监禁7天,刑期从被捕日开始算起;沙迪斯古玛、依兰吉斯华兰及克里斯南,没有面对牢狱之灾。
至于其余2名被告,即柯詹古玛(21岁)及艾文雷(24岁),被撤销刑事法典第148持械骚乱条文,但撤销不等于无罪,他们仍在国家登记条例第25(1)(n)没有携带身份证条文下,被罚款300令吉。
承审此案的推事官是茜蒂哈菲扎,主控官是努鲁克斯汀妮,而10名被告的辩护律师是法丽哈。
8名被告被控于7月2日傍晚6时30分,在万里望新市镇升旗山东区10路参与非法集会,并且持械骚乱,导致艾文雷、柯詹古玛及苏达哥(29岁)受伤,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148持械骚乱条文。
8名被告也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