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 等待张健的或不是牢狱,而是死刑!
昨日遭中国公安部自印尼逮捕并引渡回中国受审的张健(真名宋密秋),落网时还不时脸露微笑,似乎对自己的审讯“充满信心”,但殊不知已被中国公安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他,或将面对死刑。
中国反传销人士告诉本报,中国公安部正考虑定义张健的案件为“网络传销形式进行非法集资”,若最终定调张健涉及非法集资,被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张健,将可被判死刑。
据了解,中国政府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自2011年开始严打各类经济犯罪,而当中对于互联网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在刑法上解读最高可被判死刑。
“目前目前的初步资料,张健在2012年11月在中国展开非法传销,至2013年12月他潜逃出国仅仅一年时间,就已敛财金额6亿2000万人民币(约3亿8990万令吉);若计算发展至今的各种骗局,譬如五行币等,实际金额可能近10亿人民币(约6亿2900万令吉),可谓情节特别严重。”
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而张健无论是最早创办的“云数贸贸易有限公司”或过去一年成立的“五化联盟”网络传销组织,都曾涉及售卖原始股,因此符合有关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的定义。
而中国国内不少反传销人士,在获悉张健落网后,纷纷在论坛上留言,希望中国政府能严惩张健,而不是仅以诈骗罪或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控张健。
根据中国刑法,诈骗罪若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若涉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者,则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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