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 8名少年夜骑遇车祸致命案今日过堂,被告律师基于刚收到来自检察署的文件,需要一些时间研究及准备,向法庭申请展延过堂,获推事批准案件展延至6月15日再度过堂。
涉案的22岁女司机沈可婷(译音)今日被带往新山推事庭过堂,其代表律师为法扎利在庭上表示,由于他刚接获检察署的文件,需要一些时间详读,因此要求法庭给一个月的时间准备。
上述要求获得承审推事西蒂哈佳的批准,案件择定6月15日过堂。据了解,此案在进入审讯后,将会有39名证人愿意出庭作证。
西蒂哈佳表示,6月15日是最后一次过堂,之后案件就要进入审讯阶段。
根据控状指出,沈可婷被控于今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在新山内环公路鲁莽及危险驾驶,导致8名骑脚踏车的少年死亡,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及罚款最高2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