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 涉嫌以烧水灼伤女友陈慧盈(译音)背部的林伟伦(译音),在原告向警方销案后,今日被法庭宣判释放但并不代表无罪(DNAA)。
来自柔佛的20岁女子陈慧盈去年12月杪向警方报案,指遭30岁男友林伟伦虐打及以沸水烫伤背部,警方经过调查后,于年12月30日将被告提控上庭。
根据控状,林伟伦被指在12月23日的晚上10时,在万挠路住家,以铁枝与烧水致伤陈慧盈。被告当时否认有罪,法庭允许被告以7000令吉保出。
不过,随著两人已“和好如初”,陈慧盈到警局销案后,控方在总检察署的指示下,向法庭提出的释放但并不代表无罪申请获批。
林伟伦获释后感谢上帝的庇佑,让他不再官司缠身,尽管如此,但陈慧盈今日并没现身法庭。
终于放下心头大石的林伟伦说,现在要重新找份工作展开新生活,对此,他也感谢其代表律师谢英顺的帮忙及教会朋友给予他的开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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