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著控方撤销控状,监督大马罪案组织(MyWatch)主席拿督山吉旺周二在勒索商人2万令吉案中,获得释放。
主控官末嘉副检察司向加影推事庭表示控方无意追究此案,并决定撤销控状,因此承审推事诺阿菲达决定释放山吉旺。
32岁的山吉旺被控在2016年5月23日,于加影TTDI Grove花园里的一家餐馆内,勒索名为王南金(译音)的52岁商人,要求后者支付2万令吉“保护费”。
山吉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85条文(勒索),一旦罪成,可被监禁7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任何两项刑罚。
此前,山吉旺也有多个案件缠身,包括多宗勒索案、雇佣非法外劳及辱骂总警长等,惟他全数否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