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随著我国警方大力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后,集团首脑遂将大本营转移至国外,然后再回到我国招募会员!
其实商业罪案组警方一直都在留意著非法集资活动的作业情况。近期来,警方发现一些新崛起的集团尽管活跃于国内,但其实公司的注册地址却在国外,如柬埔寨、越南及泰国等。
警方指出,这些集团不一定会在我国设立公司或办公室,当他们欲举办讲座会来招募会员时,便将地点设在酒店活动室等,避过警方上门取缔的风险。
“投资者取得下线给予的金钱之后,便会交给上线,而金字塔顶端的集团领袖在收集了一大笔钱之后,便会透过地下钱庄将这笔不义之财汇去国外户头。”
这已抵触反洗黑钱法令,但由于该集团并非在我国注册公司,令警方追查工作更添难度。
此外,全国商业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阿克里沙尼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坦言,警方在打击不法的“金钱游戏”上面对一定的难度,即使在接获投报后,也只能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展开调查。在此条文下,罪成将被判处不少于一年但不超过10年监禁,或鞭笞,或罚款。
这是因为金钱游戏或金字塔传销的金融犯罪,属于国家银行监管的范围,而警方只能援引欺骗罪名进行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