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7日讯)涉嫌性侵泰国籍女子的31岁华裔移民局官员,今日被控上亚罗牙也法庭面对3项控状,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3万6000令吉保外,案订5月8日及9日审讯。
被告蔡雄杰(译音),来自吉兰丹,他被控于今年3月9日,中午1时10分在马接翁武扣留营的女扣留犯检查室内,强奸一名泰国女子,并强逼女子为他口交及恐吓她勿向任何人透露被强奸一事,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强奸)、第377C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及第506条文(刑事恐吓)。
在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强奸)下,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30年的监禁及鞭笞;第377C条文可被判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20年的监禁及鞭笞;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则可被判不超过2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承审法官万莫哈末诺里山批注被告以每项控状1万2000令吉保外,合共3万6000令吉。
相信是保释金过高,两名在场的被告家属一时难以筹集,直到下午约2时许被告才被警员带离法庭扣留所,到法庭通译员办公室办理保释手续后,就马上乘车离开法庭。
除了在法庭内,被告全程穿上外套,并以头套及口罩遮脸,让大清早就在法庭守候的媒体无法拍下其样貌。
另外,控方也向法庭要求聘请泰籍通译员协助受害者供证。
一名28岁的泰籍女子日前向马六甲中央警局投报,指其32岁的友人本月初,在马接翁武扣留营遭到一名华裔男官员在盘问期间性侵及被逼口交,警方之后火速逮捕该名官员及展开调查。
投诉者声称,她与受害者于本月7日晚上11时许,在甲市一间按摩中心偕同另3名泰国籍女子,遭移民局执法员逮捕,隔天上午就被送往马接翁武扣留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