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7日讯 )涉嫌绑架古来富商妻子的3名华裔男子和一名印尼籍男子,今日在绑架罪名下面控,案情显示,肉票家人向绑匪付出高达500万新元(1585万令吉)的赎金,才换得亲人脱绑!
4名嫌犯分别是马祖祥(31岁)、李发贤(30岁)、苏伟伦(34岁)及亚古斯梯努斯(39岁)(人名皆译音)。
根据控状,4名被告被指于今年2月21日晚上7时,与另3名在逃嫌犯,在古来太子城住家掳走44岁华裔富商妻子邝玲玲,并把肉票藏在边佳兰甘榜内一个未建好的住宅单位,直到44岁富商黄德良支付500万新元(约1585万令吉)赎金。
4人因此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该条文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名成立,可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及鞭笞。
主控官诺法哈娜以等待脱氧核糖核酸报告为由,要求案件择日过堂,推事阿兹兰批准案件展延至4月26日。由于涉及死刑罪行,4人皆不获准保外。
此外,另两名涉案的华裔男子今日在古来推事庭,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18条文之下,获准口头保释,并转为污点证人。
4名相信是被告女友的越南女子,在警方调查后发现逾期逗留我国,也于今日被带上新山推事庭,在移民法令下被控。
根据古来警区主任拉萨今早发出的文告指出,我国警方在这起案件中共逮捕13人,包括7名华裔男子、2名印尼男子、4名越南女子,落网人士年龄介于18岁至40岁之间。
他说,其中两名华裔男子是越南女子的庇护者,将会在移民法令下被控。一名印尼男子也因持旅游签证在我国工作,会在移民法令第39(B)条文(滥用准证)下被控。
若加上即将从印尼引渡回我国协助调查此案的4名印尼籍男子,此案涉案者共17人。印尼警方最初逮捕6人,其中2人确定无涉案,已获释放。
根据马印警方提供的案情,嫌犯把女肉票藏匿在边佳兰后,再带著肉票从水路偷渡到印尼峇淡岛上藏匿至少20天,至本月19日,在我国与印尼警方配合下安全救出。马印警方前后共逮捕19名嫌犯。
早前报导称,匪徒前后打了14通电话给肉票丈夫,要求500万新元(约1585万令吉)赎金,最后减低至300万新元(约950万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