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3日讯) 因掌掴女教师一巴掌而被判坐牢6个月兼罚款2000令吉的35岁华裔女家长陈秀燕(译音),今日向高庭要求暂缓执行刑期获准后,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在此之前已开始服刑而身穿红色囚衣的陈秀燕,在获法庭批准她保释后,心情欢愉,面对媒体镜头一直保持微笑。
其代表律师莫哈末依斯迈表示,被告触犯刑事法典323(蓄意伤人)条文而于3月8日在双溪爪夷推事庭被判罪成,但被告被判坐牢6个月兼罚款2000令吉的刑罚过重,因此,他已代表其当事人向高庭提出上诉。
他今日则是向法官申请让其当事人在等待高庭上诉期间,先暂缓执行刑期。
主控官诺阿祖并不反对被告保释外出,但他要求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另外也要求被告将护照交给法庭暂时保管。
法官拿督阿兹米较后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不过,法官认为被告并非外籍人士,因此,没必要如主控官所建议,将护照交给法庭暂时保管。
该起案件在2年前,即2015年2月2日下午,在爪夷崇光学校发生。女教师维妮达(38岁)被学生家长陈秀燕在校园掌掴后报案,稍后陈秀燕在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2000令吉。
据悉,陈秀燕是因为其儿子在学校被马来文老师捏颈后感到身体不舒服,而在事发当天带著当时9岁的孩子前来学校,并以右手掴了女教师维妮达的左脸颊一掌。维妮达声称不曾捏被告的儿子,也对自己被掴感到愤愤不平,因此报警寻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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