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马来西亚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于2月杪展开多次取缔行动,并成功从非法饲养者及走私者,搜出207只受保护动物及鸟类。
马来西亚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局总监阿都卡迪指出,上述的207只动物和鸟类,估计市值约15万令吉,惟这些动物都是在我国法律下,列为受保护动物,因此,任何无准证饲养又或买卖受保护动物,都是抵触我国法律。
“被搜获的动物和鸟类,包括喜鹊(156只)、鹩哥(3只)、山鸡(6只)、水獭(1只)、果子狸(1只)、老鹰(4只)、黑池龟(35只)以及咸水鳄(1只)。”
“上述受保护动物,除了黑池龟外,其他的都是源自我国的野生动物。而黑池龟是在上月22日,野生动物保护局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展开取缔行动时,在一名孟加拉籍男子身上查获。”
他说,我国并没有黑池龟,黑池龟一般来自印度或孟加拉,并相信该名男子是以我国为中途转站,准备把黑池龟运往越南或中国售卖,因黑池龟在这两个国家有一定需求量,且价格不菲。
他是今日召开记者招待会时,如是指出。出席的还有马来西亚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执法组主任沙曼。
勿饲养受保护动物
阿都卡迪表示,孟加拉籍男子已在上月28日,被援引《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8条及第70条提控上庭,法庭亦已扣留他的护照。
“第68条文是指在没有准证下,私藏受保护动物,一旦罪成是可悲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而第70条文则是在没有准证下,收藏雌性受保护动物,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3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
他说,适逢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物日,因此,他呼吁民众不要私自饲养或买卖受保护动物,若是有意饲养,则应透过法律程序取得执照。
“若民众要举报非法饲养或买卖受保护野生动物,可在周一至周日,早上8时至傍晚6时致电野生动物保护局热线1-800-88-5151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