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7日讯) 霹州移民局局长涉嫌受贿一案,怡保推事庭基于反贪会无法出示更合理的理由,拒绝了当局二度延扣4名嫌犯的申请,4人当场获释。
霹州移民局局长及另外3名非公务员的嫌犯,因被怀疑涉及一宗娱乐场所的贿赂案,于上周四(23日)被反贪会官员带往法庭,申请延扣5天至今日,以协助调查。
4名嫌犯于今早约10时,分乘2辆四驱车先后抵达法庭,4人身穿反贪会的羁留上衣,在下车步入推事庭时,受到约10名男子掩护,阻挡媒体拍摄。
反贪会查案官哈菲兹艾芬迪过后在内庭向推事苏海玛提出二度延扣4名嫌犯的申请时,遭嫌犯的代表律师提出反对。
据了解,4人的代表律师马国梁及兰吉星向推事表示,反贪会指需要时间开启嫌犯手机密码及进行调查,要求延扣4名嫌犯的要求难以接受,此案没有延扣的必要。
马国梁及兰吉星指出,嫌犯们已配合当局的调查,并交出手机给反贪会,手机内的资料不会因此消失,所以反贪会没有必要继续扣留4名嫌犯,若有需要,随时可要求他们前往反贪会录供。
承审推事苏海玛在聆听反贪会查案官及律师提出的论述后,拒绝反贪会的延扣申请,4人也因此获得释放。(272)
新闻背景:
霹雳移民局局长涉嫌向州内一家娱乐中心收取贿赂,联同3名涉案人士于2月23日(周四)凌晨12时至5时30分期间,分别在霹雳州内数个地点遭到反贪会官员逮捕。
同日上午,反贪会向法庭申请延长扣留4名嫌犯5天至本月27日,以协助调查,落网者除了霹州移民局局长雅谷哈伦(57岁)外,尚有两名商家(皆30岁)及一名修车技工(26岁)。
反贪会是援引2009年大马反贪法令第17(a)条文,延扣4名嫌犯助查,在上述条文下被判罪名成立,将被监禁最高20年和罚款一万令吉或5倍贿款的款额,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