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高庭今日裁决,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起诉人民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旺阿兹莎等三造诽谤一案胜诉,高庭谕令旺阿兹莎等人需赔偿7万令吉。
高庭副主簿官诺法乌扎妮今日是在内庭,做出上述裁决。
这3名答辩人分别旺阿兹莎、署理主席赛胡先阿里及撰稿人鲁斯尼。
联邦土地发展局及旗下的全球创投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是在2010年8月16日入禀高庭,并在入禀书中将旺阿兹莎、时任署理主席赛胡先阿里、《公正之声》(Suara Keadilan)前总编辑祖卡纳因、出版商Pelita Koridor私人有限公司、印刷商Per-cetakan NPK私人有限公司,以及撰稿人鲁斯尼占等6造列为答辩人,起诉他们毁谤。
2文章有损形象
诉状指出,《公正之声》于2010年6月22日及6月29日分别刊登了两篇文章,一篇标题为《联邦土地发展局破产》,另一篇为《耗资6亿6200万令吉的建筑工程只涉及3个人》,以及一张标题为“争议”的照片有损原诉方的形象。
起诉方驳斥报导的真实性,并称报导具有恶意,或会导致该局未来的交易面对亏损,同时也让该局的信誉扫地。
2010年10月26日,由于其中两造,即出版商Pelita Koridor私人有限公司及印刷商Per-cetakan NPK私人有限公司迟迟没有委任律师出庭抗辩,高庭因此发出“缺庭判决”,谕令两造做出赔偿,同时也须缴付过堂费。
2014年9月30日,祖卡纳因向原诉方道歉,承认报导错误,并表示,报导确实在故意贬低原诉方及损害他们的名声;原诉方已于较后撤销对他的诉讼。同年10月17日,高庭裁决,起诉人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