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沙巴沉船事件的船长沙里扎虽然在船难中获救,却难逃法律制裁,法庭今日以疏忽致死罪名,判他坐牢半年。
至于双体船的华裔船主梁文志(译音),由于他要求法庭安排一名华语翻译员,法官择定在下周一续审该案。
25岁的沙里扎及44岁的梁文志,在今日双双被控上亚庇地庭,其中沙里扎在被控时认罪,当场被法官艾努沙琳判处半年的刑罚。
2名被告被控在1月28日,即农历新年大年初一当天上午9时15分,让双体船在超载的情况下,让乘客从丹绒亚路码头上船,结果让乘客的性命受到损害。
沙里扎较后向法官求情,希望轻判其罪刑。他表示,本身来自贫穷家庭,并有父母需要照顾,他在8名兄弟姐妹当中,排行的三。
至于梁文志,他申请以5000令吉保外,但需要在每个月的15日到丹绒亚路警局报到。
法庭谕令,梁文志不得离开其住家,否则需向法庭申报。
大年初一当天,一艘载有31人,包括28名中国乘客,从亚庇前往环滩岛途中沉没,至今已经有22人获救、3人死亡和6人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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