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1日讯)涉嫌向一名负责官方工程的商家收取高达42万852令吉的海军少校夫妻,今午于怡保反贪污法庭俯首认罪,分别被判监禁9个月和罚款8万令吉,及监禁6个月和罚款2万令吉。
面对4项控状的38岁被告利查曼被判监禁9个月,同时每项控状罚款2万令吉;35岁罗兹琳则面对2项控状,同样被判罪成,监禁6个月及每项控状罚款一万令吉。
监禁从即日起开始算起。2名被告是于2015年10月被提控上法庭,惟2名被告当时否认所有控状。其中,利查曼被控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在曼绒,串谋妻子向胡欣罗斯林收受利益,并通过2间银行的提款卡收取42万852令吉。
此举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与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第二被告罗兹琳则被控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在曼绒,通过胡欣罗斯林的提款卡,收取23万零11令吉的款项,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面对监禁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的承审法官为怡保反贪污法庭法官英德拉内鲁,反贪会副检察司是诺阿扎,而两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则是诺哈山及沙里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