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晚上8时
(亚庇30日讯)沙巴警察总监拿督南利表示,警方在扣查沙巴游览船沉没事故中的1名船长和船员后,扣留了船主,调查这起船难事件。
他表示,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304A(疏忽致死)条文下扣查这3人。在刑事法典304A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2年监禁,可另加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这起沉船意外事件中,首被救起两人,即1名26岁的船长和1名38岁船员,他们两人周日被警方扣查,预料会被延扣至2月2日。
南利指出,第3被扣者是该出事船只船主和公司业主,他于周一被带往警局协助调查。
“警方会从不同角度去调查这起事故,包括当时天气,以及船主和船员是否疏忽等因素。
根据了解,两人都是本地人,年龄分别是38岁和26岁。
年初一,一艘载有30人,包括2 7 名中国籍乘客的游览船,从亚庇前往环滩岛途中沉没,搜寻行动从昨晚10时展开至今,共有22人获救、3人死亡,尚有5人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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