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29岁大马公民普拉巴嘉兰(Prabagaran Srivijayan)在新加坡面对死刑,国际特赦组织大马分会及人民之声促请新加坡政府暂缓执行他的死刑,同时此案已入禀吉隆坡法庭申请司法审核,希望大马政府将案件带上国际法院(ICJ)。
国际特赦组织大马分会总监莎蜜妮表示,新加坡驻马最高专员署已经接收国际特赦组织的信函,而国际特赦组织也已经告知说,此案可能会上国际法院,因此仍需要时间。
“国际特赦组织是请求新加坡和新加坡总理不要执行有关死刑,并且重新检讨相关法令。”
普拉巴嘉兰代表律师劳勿利巴斯卡兰则表示,案主已经入禀吉隆坡法庭申请司法审核,希望大马政府能入禀国际法院,挑战新加坡的该项裁决,以便让他获得公平审讯。
他指出,这个官司不是在挑战新加坡法庭判处死刑的权力,而是挑战要他获得公平审讯,因为我国联邦宪法第5条赋予所有国民生存权。
符合国际标准审讯
“新马两国都有相似的法令,同时新加坡也有许多国民被列入大马的死囚名单。”
他表示,这也是亚洲首宗将邻国带上国际法院的案件,他们是在1月16日入禀吉隆坡法庭,法庭将在2月6日进行案件管理,择定聆审准令申请的日期。
莎蜜妮、劳勿利巴斯卡兰,以及人民之声协调员周铨洋是今早前往新加坡驻马最高专员署,并与该署政治参赞罗惠干(译音)进行半小时会面后,对记者发表上述谈话。
人民之声协调员周铨洋指出,政治参赞答应会将要求暂缓执行死刑的讯息转达给新加坡政府,而目前来说新加坡方面必须等待吉隆坡法庭的决定,才能进行下一步行动。
他解释,此案与杨伟光案件不同,因为上次是挑战死刑的正当性,但这次是要求他获得符合国际标准的公平审讯。“希望至少让他获得特赦,或是减刑。”
29岁的普拉巴嘉兰因为在开车过海关前往新加坡时,车上被发现载有22.24公克的海洛英被逮捕。他声称自己的车子是向一名男子借来的,对车上有海洛英之事并不知情。他在2012年被宣判罪名成立,面对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