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 )上诉庭驳回一名自称性无能数学教师的强奸罪成上诉,被告必须坐牢8年及鞭笞4下。
42岁的莫哈末法迪尔是在去年被芙蓉高庭判处2项强奸罪名成立,他被控在2013年强奸一名12岁的女学生,该名学生当时是去被告家里学习。
高庭当时判处他每项罪行必须监禁8年及鞭笞2下,2项刑罚同时执行。
地庭原本在2014年1月20日,依据一名专科医生及其妻子的供证指他在案发时为性无能,判处他无罪释放。
控方尔后将案件上诉至高庭,高庭推翻了地庭的裁决而判处被告有罪。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天一致驳回被告的上诉,并维持高庭的判决。
三司也驳回控方要求加重刑罚的申请,因上诉庭没有理由修改高庭所判处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