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晚上7时34分
(亚庇29日讯)轰动全国的33亿沙巴水务工程舞弊案,前沙巴水务局局长夫妇以及前副局长因涉嫌洗黑钱,于今早正式被控上亚庇地庭,涉及的款项逾6157万令吉。
前沙巴水务局局长阿旺莫哈末达希尔(54岁)、其妻子法兹雅(51岁)以及前副局长林南明(62岁,译音),是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下被控共谋洗黑钱,3人一共面对37项控状。
3名被告在地庭法官乌慕卡冬面前面控时,显得非常平静,他们都表明不认罪。
阿旺莫哈末达希尔是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或4(1)(a)条文下,面对12项洗黑钱控状。
他所面对8项控状为通过非法途径获得高达5696万5329令吉15仙的现金及银行存款,2项为通过非法途径获得6辆豪华名车的控状,1项控状指他通过非法途径获得86块名贵手表,以及直接汇款1万4000令吉给沙巴经济发展局官员克莉丝汀菲欧娜。
法兹雅则在第4(1)(b)条文下面对19项控状,即通过非法途径拥有222万9632令吉65仙存款而面对18项控状,以及1项通过非法途径取得93个名牌手袋。
两人也在第4(1)(b)条文下,共同面对两项控状,即通过非法途径取得575件金饰及346项其他首饰。
林南明则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下面对3项目控状,他被控分别在今年10月13日、10月20日、11月7日以及11月8日,分别通过非法途径取得1辆名车、25万、19万及28万令吉的款额,所涉及款项达238万令吉。
2月28日案件管理
3名被告是在今早约9时30分抵达亚庇地庭,他们以外套遮掩脸部,由反贪会官员将他们带进法庭。
法官择定2017年2月28日为案件管理。
反贪会于今年10月5日揭露这起沙巴水务局贪腐案,并逮捕时任的沙巴水务局局长阿旺及副局长张志康(译音)、张氏的长胞兄以及会计师等人。
阿旺及张志康被反贪会逮捕后,已被当局勒令停职,他们被禁止进入州水务局办公室及全州各城镇的水务局办公室,也被禁止离开沙巴州。
本案被告林氏在2015年退休,并出任沙巴财政部技术及工程顾问,他也在被捕后被令停职。
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超过5年及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在同样法令第4(1)(b)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及罚款至500万令吉,或不少于非法活动款项的5倍,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