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21日讯)园丘辅警知法犯法,不但不在园丘把关安全,反在住家自制包括各类枪械!
下霹雳警方上周一在半港一个园丘内展开防范罪案行动,赫然揭发一名住在园丘内的辅警,竟在其住家内存放了制造枪械的器具,继而当场扣留了该名辅警深入调查。
霹州肃毒组主任拉威助理总监指出,警方从中搜获一支拉机柄、一个枪支脚架、一罐燃火桶、2把铁枪、一个类似枪支的铁架、3把木枪支、一把澳洲制造的枪支及一把自制的土枪。
警方调查动机
他说,警方从各个角度,包括嫌犯制枪械的动机调查此事。
他周三在下霹雳警区总部,针对与下霹雳警区展开的防范毒品罪案行动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该警区副主任雅哈雅。
他说,初步调查嫌犯没有犯罪前科,尿检也呈阴性。
他继说,警方目前援引1960武器法令第8条文下调查嫌犯,一旦罪成,将可判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嫌犯将被延扣至26日。
雳州肃毒 捕9男子
下霹雳警方联同霹雳州肃毒组展开大检举,逮捕9名涉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的男子,其中包括5名外籍人士,其中一名本地嫌犯不但拥毒,而且还拥有自制手枪及19颗子弹。
霹州肃毒组主任拉威助理总监指出,下霹警方是在峇眼拿督、龙谷及半港3个地区展开大检举,结果在检查了24名人士后,扣留了其中9名涉毒者,并从其中一名嫌犯的住家,搜及上述枪械。
他表示,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名33岁的嫌犯曾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12)条文下被定罪。警方将援引1971年武器(加重刑罚)第8条文及1960年武器法令第8条文,调查此案,一旦嫌犯被定罪将可被判监禁14年及被鞭不超过6次。
他说,嫌犯尿检时呈阳性,目前已扣警方延7天,即从12月20日至27日。
“该名嫌犯也会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3)条文下被调查,若被定罪也将可判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