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4日讯 ) 一对华裔情侣在两周前,被警方查获持有一把手枪和45颗子弹,两人今被带上庭面控,惟皆在庭上否认有罪。
两名被告分别是现年39岁营销香烟的钟业冠(译音)和其40岁的伴侣吴嘉丽(译音),他们被控于今年12月1日的凌晨2时30分,亚罗亚卡巷26号的一处住家,藏有一把西格绍尔P239型号的手枪。
以上罪行已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4年以及鞭笞不少过6下。
他们同时也在《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下被控,是因他们在未有准证和合法情况下,于上述相同的日期和地点,拥有45颗子弹和西格绍尔P239型号手枪。
而在上述法令下,一旦罪成,他们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件负责控方代表是副检察官拉亚法蒂玛;而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由博阿鲁。
另外,法官西蒂阿米娜把案件定在到明年1月4日过堂,而来自吉打居林的男被告和来自槟城大山脚的女被告,都不得保释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