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日讯)刚服完牢刑不到一个月,24岁男子又因用手指狎玩1岁大女童而被提控,俯首认罪后被判有期徒刑14年兼6鞭笞!
被告恩帕李艾拥,他被控于今年9月23日上午11时40分至11时45分之间潜入夏廷路的1间屋子,狎玩一名1岁又4个月大的女童,以手指插入女童的私处,因此触及刑事法典377CA条文(以物体进行的性关系)。
修正刑事法典377CA(以物体进行的性关系)条文阐明,若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时,未经允许以物体进入他人的阴道或肛门,可被判监禁为至少5年及不超过30年,另加鞭笞。
被告于今年10月11日曾被带往法庭被提控,当时他拒表认罪,因此案件也择定听审日期,惟被告今日改变初衷,对上述的控状表示认罪不讳。
被告求情时表示,他是家里的独子,需要照顾父母亲,并指他有精神状况,目前有服用医生开的药物。
被告也说案发的时候是在醉酒状况下,所以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他也说,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已感到后悔,并承诺不会再犯同样的错,希望法庭能从轻发落。
据案情,当时女童的母亲去附近的幼稚园接另1名孩子回家,家里大门没上锁,只锁了铁门,原以为时间不久,让6岁的儿子照顾妹妹,不料却遭人乘虚而入,从篱笆爬进屋子,并用手指狎玩女童私处。
女童的母亲回家时,嫌犯才离开屋子,当时女童的母亲没有怀疑,进屋时看到女儿在哭,下体流血,才知不妙。
她立即抱著女儿去报案,女童也送去医院体检,并证实下体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