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 吉隆坡高庭基于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已经获释为由,驳回玛丽亚陈的人身保护令申请。不过,玛丽亚陈代表律师古迪亚星表示,玛丽亚陈会针对此案提出上诉。
古迪亚星今日在法庭上指出,该人身保护令申请提出5项要求,尽管玛丽亚陈已经被释放,但是该案件还包括《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的逮捕究竟要在什么程度下才合理,以及索取赔偿等。
古迪亚星以此事关乎公共利益、需要法庭厘清为由,要求法庭继续审理该案件。他说,“未来还会有更多类似(在国安法下被捕)的案件。”
不过,审理该案的司法专员拿督诺丁哈山指出,“我已经收到来自内政部法律顾问的通知,他们说他们已经释放玛丽亚陈,因此他们没有针对此案提呈任何宣誓书。”
他表示,法庭决定不继续审理此案,这个人身保护令申请就被撤销。同时,双方不需要缴交任何堂费。
此外,古迪亚星在庭外对记者表示,玛丽亚陈已经指示他要提出上诉。
另一名代表律师陈丽燕则表示,警方昨天已经突袭雪州社区自强协会(EMPOWER)办公室,他们同样是援引《刑事法典》第124C条文,因此法庭真的有必要厘清有关案件中的疑问。
玛丽亚陈则补充说,“我们真的需要当局的解释,这样的情况,究竟会不会继续蔓延到其他非政府组织身上。”
玛丽亚陈是在净选盟前夕的11月18日被捕,她在11月22日通过儿子,向吉隆坡高庭入禀申请人身保护令,挑战警方援引《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扣留她的决定。在该法令下,任何人可被扣留长达28天。
玛丽亚陈将查案官谭丽君(译音)、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和马来西亚政府,分别列为此案的第一至第四名答辩人。
玛丽亚陈在诉讼通知书中,要求高庭批准她在扣留期间出庭审讯,要求发出人身保护令,要求被释放而且不能以同样的理由被逮捕,要求警方不得在其释放附加任何条件,以及要求适合的赔偿。
尽管玛丽亚陈目前已经被释放,全国警察总长卡立已经表示,警方未来不排除二次逮捕玛丽亚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