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 因公开一马公司(1MDB)稽查报告文件而在官方机密法令下被控的人民公正党班登国会议员拉菲兹,今日被判罪名成立,目前正等待法庭判刑。
地庭法官朱祖卡奈今早宣判,拉菲兹在两项官方机密法令控状下罪成,因一个有关拉菲兹召开记者会的视频显示,他犯下有关罪行。
现年39岁的拉菲兹,是在今年4月8日被控上法庭,在官方机密法令下面对两项控状。
根据首控状,拉菲兹因于3月24日在国会大厦召开记者会,公开总稽查司对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第98页的调查报告,而该文件被列为官方机密文件,因此他无权拥有该文件。拉菲兹因而抵触《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第8(1)(c)(iii)条文。
次控状则指,拉菲兹于3月28日在国会大厦召开记者会,非法公开总稽查司对1MDB的报告,其行为抵触了《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第8(1)(c)(iv)条文。
拉菲兹一旦被判刑,会否丧失其国会议员资格,令人关注。
根据联邦宪法第48(3)条款,一名国会议员若在刑事罪下被判监禁超过1年或罚款不低于2000令吉,将丧失国会议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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