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28日讯)随著警方已完成了解剖化验报告,副检控官旺莫哈默依查向地庭申请将比尔加勇枪杀案件移交到高庭审理。
地庭法官朱莱妮昨日择定了案件将在11月15日上午9时过堂,副检控官旺莫哈默提出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
此案件的3名被告分别是29岁的马来男子莫哈末菲克里(这宗枪杀案件的枪手),37岁的华裔男子李章伦及50岁的陈伟忠(人名译音)。
3名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提控。在这条文下,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首名被告莫哈末菲克里是这宗枪杀案件的枪手;他被控于今年6月21日早上8时20分左右,在柏迈再也Emart购物中心旁红绿灯前的路上杀害比尔加勇。
第2和第3名被告李章伦及陈伟忠被控在上述同一时间、地点,与正在潜逃的拿督李志坚以及另一名正在潜逃的男子,与首名被告串谋杀害比尔加勇,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并在第302条文谋杀罪名下同读。
针对目前仍在潜逃的华裔男子李志坚,比尔加勇家属律师阿文瑞在9月22日致函澳洲驻马最高专员,要求确认李志坚是否入境澳洲。不过澳洲驻马最高专员回函表示,基于该国居民受到1988年澳洲人隐私权法保护,不能透露居民的个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