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 “不准使用无人机,否则见者逮捕!”
金马警区主任再诺助理总监指出,任何人若在未经民航局批准的情况下使用无人机,则已触犯民航法,而警方可基于公共安全为由予以逮捕。
他是在今日询及民众是否可以在接下来两场大集会,也就是11月5日红衣人集会以及11月19日的净选盟5.0集会上,使用无人机进行拍摄时,这么表示。
“无论任何人,这当然包括媒体,也不能再此两场集会上使用无人机,一旦警方发现有人使用无人机,将会即时逮捕。”
他表示,媒体要在上述两场集会使用无人机进行拍摄,可以向民航局进行申请,但就算民航局批准,警方也可以公共安全为由,禁止使用无人机。
“在民航法上,使用无人机或对民航飞行安全造成威胁;而在公共安全上,尤其在集会的场合,一旦无人机意外坠下,或将造成公众受伤,因此警方严厉禁止在集会上使用无人机。”
再诺指出,警方希望公众遵守警方指示,切勿在集会上使用无人机进行拍摄用途,否则一旦被警方发现,后果自负。
较早前,通讯及多媒体副部长拿督再拉尼则表示,公众若使用无人机,必须先取得民航局的飞行执照,而要使用无人机进行拍摄用途,则必须事先获得民航局的批准,否则将被执法当局援引法律对付。
在过去的多场集会场合中,许多媒体与公众均使用无人机进行拍摄,以便为读者还原与呈现更多面貌的集会情况,但警方在事后多次发布警告,更扬言将没收使用无人机的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