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4日讯)巫裔中年阿兹里2009年遭亲生弟弟泼镪水以致失明与毁容,法庭基于案情存有疑点,宣判被告无罪释放,控方考虑向高庭提出上诉。
现年48岁的阿兹里闻判后声泪俱下,表示事件自2009年发生至今,一直以来都希望真理能站在他那边,不料却换来被告无罪获释的结果,让他深感受挫。
“我亲眼目睹是谁加害,再加上我至今失明及容颜尽毁,食道也绷紧难以进食,众叛亲离。我还活生生地等待肇祸者受到法律制裁,法官今日判决被告无罪释放,我真的很不甘心。”
阿兹里出事时年仅41岁,他是在2009年12月21日,在位于打昔汝莪的家乡被泼镪水。当天,他打算为妹妹的摩多缴付路税,在领取文件准备出门时,排行第5的弟弟却误以为他要更换摩多车主的名字,一怒之下拿起镪水往他身上泼去。
毁容胸口灼伤
他过后被送往附近的医院抢救,当他回复神智,发现自己的容貌和双眼视力皆受损,肩膀及胸口也被大幅度灼伤。警方后来介入调查,把肇祸的弟弟阿兹万(33岁)及当时没有及时阻止事情发生的母亲一并扣留调查。
不过警方在过后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阿兹里于2015年入禀民事庭,要求法庭指示警方重新调查,阿兹万才于2015年3月25日被控上北海法庭,主控官为西华拉洁妮副检察司。
被告阿兹万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危险武器或方式蓄意严重伤害他人身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0年,并可施加罚款和鞭笞。
案件自2015年在北海法庭开审至今,由法官茱丽叶审理,被告在闻判后立即起身离开法庭。
阿兹里代表律师安巴纳登说,基于法官仅表示案件存有疑点而宣判被告无罪释放,控方也不清楚法官的疑点是什么。
他说,接下来交由主控官研究是否有上诉的必要,若主控官认为需要将会在14天内上诉高庭,届时在上诉过程才能揭露法官的疑点是什么。
如今与好友在吉隆坡定居的阿兹里早前也透过向公众募捐,于去年在吉隆坡医院动手术取出眼球,避免细菌感染,目前其生活起居是由友人照顾,生活费依靠社险及天课基金(Zakat)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