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2日讯)3名滥用南北大道紧急车道的汽车司机,今早在林茂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他们分别被法官判处1000至1500令吉的罚款。
这3名被判罚款的司机,分别是诺拉尼阿末(59岁),被判罚款1500令吉,而被罚款1000令吉的则是诺哈菲查(36岁)及陈华伟(29岁,译音)。
他们是在陆路交通局于6月30日至7月16日期间,所展开的“开斋节取缔行动”中,被发现使用大道的紧急车道。
诺拉尼阿末是被控于今年6月30日,早上11时35分在南北大道北上方向第232公里处,把车辆驶入紧急车道。而陈华伟则被控于7月10日,下午1时45分在南北大道北上方向第227.4公里处,使用紧急车道。
5人未出庭发逮捕令
另一人诺哈菲查被控于7月16日,在南北大道北上方向第225公里处使用紧急车道。因3人滥用紧急车道,所以抵触《1959年阻碍交通法令》第53(1)条文。
森州陆路交通局原定在今早提控8人,但有5人却没有出庭面控,因此推事陈彩微(译音)也发出逮捕令, 对5人展开逮捕行动,并案展明年1月4日再度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