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7日讯)父亲强奸亲生女儿,遭判监22年兼打6鞭。
被告莫哈末纳西(42岁),被控于今年9月4日凌晨时分,在保阁亚三甘邦波东槟榔一间马来屋内,强奸17岁5个月大的女儿,抵触刑事法典第376B(1)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罚可被判坐牢30年及打鞭。
根据案情,受害者母亲因察觉女儿神情有异,经追问后才从女儿口中得悉丈夫恶行,随即向警方报案。
警方于10月1日逮捕嫌犯,并于今日将他提控上庭。
被告对罪状直认不讳,地庭法官莫哈末沙比里询问他是否要求情时,他则沉默不语。
法官基于这是一项严重罪行,判如上述,此案主控官为莎菲亚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