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前马六甲公共工程局局长拿督卡立奥玛上星期在甲州被控16项贪污和洗黑钱罪名后,今日又在吉隆坡法庭被控2项洗黑钱罪名,这两宗案件涉及总额达400万令吉,惟被告不认罪。
现年56岁的卡立奥玛,被控在去年9月1日通过2020宏愿信托基金(Amanah Saham Wawasan 2020)户头,涉及高达198万4797令吉的洗钱活动。
同时,他也被控在2015年7月1日,通过土著教育信托基金(Amanah Saham Didik)户头,拥有高达213万5634令吉的资金。
被告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或被罚款不少于非法款额的5比或500万令吉,适合者为高。
法官阿祖拉阿威今日在反贪污委员会主控官阿克兰的要求下,批准将此案转移至马六甲地庭审讯,法官也提出了附加条件的保释。
马六甲地庭法官苏莱曼准许被告以15万令吉保释金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每月需要到马六甲地庭报到。
卡立奥玛在今年9月29日被控上马六甲地庭,面对贪污及洗黑钱共16项控状,案件涉及款项总额达134万令吉,但被告不认罪,获准以25万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订于11月4日过堂。
根据首13项涉及贪污罪名的控状,身为州公共工程局局长的被告是在2014年至2015年8月期间,涉嫌收取多间承包公司的贿金,作为提供提供特定公共工程计划的酬劳,最低贿赂金为3000令吉,最高为5万令吉,因此触犯了刑事法典165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多过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14至16项控状则是被告于今年6月30日至8月5日之间,涉及洗黑钱活动,在土著基金户头内拥有总数114万8332令吉的款项,因此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
反贪会是于今年8月15日在吉隆坡、马六甲及吉兰丹展开逮捕行动,逮捕这3名包括卡立奥玛在内,涉嫌贪腐、滥权及洗黑钱的高官;冻结3人总额高达1300万的户头存款,查封豪宅、数量名贵轿车及奢侈品。
这也意味著,卡立奥玛前后共面对18项罪名,其案件一律在马六甲法庭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