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公寓3尸命案,女嫌犯二度延扣期届满后,今日被警方援引儿童保护法令及危险毒品法令,押解至隆市法庭面控,惟她否认有罪。
身穿橙色囚衣的35女嫌犯许美燕(译音)于今日在警员的押送下前往法庭面控。在候审期间,嫌犯神情没落,不断凝视地上,期间更一度悲从中来,泪洒法庭。
根据首项控状,嫌犯是在今年7月26日至9月19日期间,位于安邦住家内疏忽致死其7个月的儿子,因而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另外,第二项控状显示,嫌犯在9月28日下午2时许,接受警方尿检程序后,呈毒品阳性反应,并在较后证实为吸食安非他命,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嫌犯在听过控状后表示明白,惟否认有罪。法官较久允许嫌犯以2万5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她必须在每个月向邻近警局报到,同时择定案件于11月15日过堂。
这起命案是于9月26日中午12时15分,在泗岩末盛兰园Nova2组屋某2楼单位被揭发,死者分别是34岁的谢兴顺(无业),3岁女儿谢凯诗及年仅7个月大的儿子谢凯文(以上人名皆为译音)。
谢兴顺与妻子育有4名孩子,仍在世的儿子分别是6岁及8岁。
警方接报赶抵现场时,发现2名小死者的尸体被分别塞入收纳箱内,再用塑料袋装著,并放在一个红色桶内,而父亲的尸体则在主人房内被发现,3人相信已毙命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