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60岁印裔穆斯林钱币兑换商上周三出外散步时遭人绑架,绑匪向家属索取300万令吉赎金,双方还在谈判赎金的金额时,警方就已先发制人展开逮捕行动,将9名绑匪逮捕归案,肉票平安返家。
这起绑架事件是于上周三(28日)早上10时30分,在武吉占姆某花园住宅区发生,当时钱币兑换商出门散步时,突然被一辆无车牌的货车挡在面前,3名绑匪随即将受害者拉入货车内载走。
槟州总警长拿督阿都卡法今日出席玮力集团辅警擢升仪式后对媒体说,受害者被囚禁在峇六拜某公寓单位内,稍后绑匪再拨电联络受害者家属,索取300万令吉赎金。
他指出,警方接获投报后便展开调查工作,在10月2日晚上11时30分左右,成功逮捕一名嫌犯。该名嫌犯相信是公寓的屋主,经过警方盘问后,嫌犯供出肉票藏在峇六拜某公寓单位内。
他说,在嫌犯的指引下,警方在公寓单位内的房间发现受害者,当时受害者的手脚被捆绑,眼睛和嘴巴均被黑色胶带封住。
“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成功在数个地方逮捕了6名印裔及印裔穆斯林嫌犯、2名华裔嫌犯及一名巫裔女子,共9名嫌犯,年龄介于23岁至38岁间,巫裔女子是其中一名嫌犯的妻子。”
他补充,策谋这起绑架案的主谋为32岁男子,是一名学校保安。
嫌犯拥犯罪记录
他说,绑匪各司其职,有些负责绑架工作,有些则负责联络家属谈判赎金,有的则负责看守肉票。首名遭警方逮捕的嫌犯,就是负责看守受害者。
他表示,根据警方初步调查,嫌犯们与受害者并不认识,只是嫌犯摸清受害者的一举一动后才干案。
他说,涉及这起绑架案的嫌犯已经全数落网,警方援引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调查此案,同时也会援引防范罪案法令对付嫌犯。在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及鞭刑。
他也说,部分嫌犯拥有多项犯罪记录,包括毒品、暴力及勒索等。9名嫌犯已在周一被带上庭延长扣留至10月9日,以协助警方进一步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