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副检察司拿督凯文莫莱斯命案今日在吉隆坡高庭续审,控方第31名证人供证指出,遇害者的尸体是被塞在麻袋装入洋灰铁桶内,并弃尸在梳邦再也一偏僻的沼泽地。
武吉阿曼组织罪案特遣部队警监巴鲁希山是第31名控方证人,供证时称尸体是根据第6名被告尼玛兰(23岁)所提供的情报找到。
藏尸地点偏僻
在副检察官旺沙哈鲁丁的盘问下,巴鲁希山今日在庭上供证指出,在2015年9月16日,尼玛兰带领他、警队摄影旺阿都拉和法医团队,包括潜水员及消防员前往距离梳邦再也警区约10分钟路程的弃尸地点。
他描述,藏尸地点非常偏僻,周围没有住家、被草丛包围,杂草并肩,位于通往工业区的道路一带。
“抵达那边时,双手被扣上手铐的嫌犯被带下车,当被前往该沼泽地时,接著他说‘在这里。’,而他说指的地点,有被碾过的杂草和轮胎痕迹。”
巴鲁希山指出,法医团队随后在河里大约1公尺处的发现石灰桶,里头有红白麻袋。
“大约有6人试图搬动该石灰铁桶。该铁桶非常重,6人都很难被打捞上来。最终大队用车子拉动该铁桶,才成功将铁桶拉上来。”
他指出,在石灰桶被打捞上来,消防队随即动手切开桶内侧面和中间。
麻袋并未被打开
“在割开桶的旁边时,里面的石灰洒出,我可以看见桶内藏有麻袋和洋灰。接著,消拯员切开桶的中间,当桶被打开,我从麻袋洞口看到人类的牙齿。”
他说,4名法医将麻袋取出,由于麻袋并未被打开,因此他无法看到麻袋装著甚么。
巴鲁希山供证时指出,自己是于2015年9月15日,在吉打瓜拉姆达警局执勤时见到尼玛兰。
“在9月15日,我被调去吉打。当我抵达吉打时,高层警官苏沙扎里告知我逮捕一名嫌犯,并要求我前往瓜拉姆达警局盘问一名嫌犯,该人即是尼玛兰。”
他表示,之后他就被指示将尼玛兰带往梳邦再也警局,即嫌犯在前往吉隆坡的路上告知他凯文的藏尸地点。
本案6名印裔被告古纳西卡兰(48岁)、迪尼斯瓦兰(23岁)、提尼斯库玛(23岁)、威斯瓦纳(26岁)、尼玛兰(23岁),以及拉威陈德兰(45岁)被控于2015年9月4日,从洗都区Jalan Dutamas Raya路到苏邦再也路途中谋杀凯文莫莱斯。
而被指控为主谋的第一被告印裔军医库纳西卡兰(53岁),否认自己教唆该6名男子在同一日期、时间和地点杀害凯文莫莱斯。
承审法官拿督阿兹曼将此案订于明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