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3日讯)29岁家庭主妇被控无牌驾驶兼阻挡柔佛苏丹依布拉欣殿下车队,今日被判监禁5个月,以及罚款5000令吉。
被告诺哈琳达(家庭主妇)来自巴西古当,今日上午被带到新山第一推事庭面控。
她共面对两项控状,首项控状指她于今年9月9日,下午约4时30分,在地不佬大道往哥打丁宜方向12公里处,阻碍一名警员执行任务,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碍公务员执行公务)。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于同一时间及地点,鲁莽及危险驾驶,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驾驶)。
在上述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不超过1万5000令吉。
2年不能持有驾照
被告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她向法庭求情说,自己与丈夫育有2名孩子,其中一名孩子患病,希望法庭能给予轻判。
承审推事莫哈末阿兹兰表示,被告不遵照执法人员指示,首项控状判处被告5个月监禁,第二项控状判处被告监禁一天及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8个月替代,给予被告一个教训。
另外,被告至少2年不能持有或申请驾照,重犯则10年内不能持有或申请驾照;若持有暂准驾驶执照者(“P”牌),则驾照被法庭吊销。
据悉,事发时,无牌驾驶的被告驾著国产Gen-2轿车,在上述地点阻挡柔州苏丹依布拉欣殿下前往丰盛港的车队,开路警员指示她让路,但她不但没有让,还差点撞上该警员,过后更加速逃跑。
被告行驶至某处后停下,却无视路上有许多车辆,尝试后退,最终被捕。
此案主控官皆为西蒂阿斯玛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