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一名政府医院前医生因涉嫌性侵和非礼56岁的清洁女工,而被控上法庭,面对两项控状,惟被告不认罪。
法庭允许被告以1万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的保外候审,胼将此案定于9月28日过堂。
首项控状指出,现年31岁的被告阿末阿纳夫被控于去年3月18日早上10时30分至11时30分,在医院哺育室性侵一名56岁的清洁女工,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A)条文。一旦被定罪,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及鞭笞。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在上述同样时间、日期和地点,犯下性侵行为,抵触刑法第377D条文,即任何人在公共或私人场所,与另外一人发生任何破坏体统的猥亵行为。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
育有2名孩子的被告也面对另一项交替控状,即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0年,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被告的代表律师法米在向法官求情时表示,被告目前失业以及其妻子有孕在身,因此被告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同时也需照顾孩子,因此希望法庭降低保释金,惟遭到主控官莫哈末沙比里的反对。
承审法官三苏丁允许被告以1万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以及每月需到邻近的警局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