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1日讯)一名男子因走私穿山甲而在拿笃地庭被判罚2万5000令吉,而免于三年牢狱之灾后,沙巴野生物局力图使穿山甲提升为州内被全面保护的品种。
该名56岁的男子阿都拉拉比,于今年2月开车途经山打根--拿笃公路时,被沙巴野生物局展开的临检行动中,查获私藏25只穿山甲,其中一只已经死亡,以及重达900克的穿山甲鳞片,在上周四被控时,对罪状直认不讳。
该局总监威廉巴雅今日强调,穿山甲在《1997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下已被列为受保护的品种。
提到上述案件,巴雅表示,被查获仍存活的穿山甲已被送往西必洛人猿康复中心,并立即进行兽医护理。
他说,当中的20只穿山甲已被放回森林保护区。穿山甲与其他野味一样,大多时候被当作美味佳肴,而它们身上的其他部份,包括鳞片则用作医药用途,尽管它们的价值没获得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