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鲁12日讯)监督大马罪案组织(My Watch)主席拿督山吉旺,今日就3年前勒索一名商人一事,被带上淡马鲁地庭面控,惟他否认有罪,而法官也允许他以3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山吉旺这次是被控于2013年7月1日,晚上9时45分在彭亨州直凉商业中心的一个单位,勒索一名华裔商人陈良关(译音),要后者给他1500令吉,否则就无法继续营业。而陈良关则在同年10月16日向警方作出投报。
主控官K.基斯和南是以《刑事法典》第384条提控山吉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罚款或鞭笞。
法官原先决定要山吉旺以7000令吉保释候审,但其代表律师拉维代为求情,指7000令吉保释金过高,而且这笔保释金只是要保证山吉旺会出庭面对审讯。“我保证山吉旺不会逃跑,而且他还在芙蓉法庭有另外2项审讯。”
最终地庭法官纳华哈欣准许山吉旺以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择定下月7日他须上庭接受审讯。
在上月19日,山吉旺在芙蓉地庭,被控雇佣无准证外劳及勒索两条控状,但他同样否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