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总检察署针对向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伉俪抛掷黄色气球的女舞蹈家比莉尔一案,准备提出上诉。
比莉尔在周五收到法院寄来的上诉通知书,主簿官已在7月14日接受总检察署的上诉申请。
控方在函中表示,他们“不满意推事庭法官莫哈末菲扎伊斯迈于7月1日将比莉尔当庭释放的裁决”。
比莉尔对总检察署准备上诉一事,表示非常失望。
“我认为,在首次审讯时,法官的判决清楚且明确,因此我对总检察准备上诉的决定感到失望。”
她说,这是个无谓的诉求,根本就是浪费国家资源,公共收益也很少。
现年37岁的比莉尔说道,她没有其他关于这项上诉申判的详情,一切已交由其律师埃里克鲍森处理。
2015年9月23日,比莉尔海斯因在首相纳吉夫妇出席的一项活动,从高空抛下黄色气球,被控上法庭。
控状未指明受辱对象
根据控状,比莉尔被控于去年8月31日下午约3时15分,在吉隆坡柏威年广场5楼,做出侮辱他人的行为,藉以挑起愤怒,破坏和平与安宁;因而抵触了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令吉。
然而,该控状中并没有指明她所侮辱的对象是谁。
事发当日,首相伉俪正在出席“2015年多元城市:吉隆坡国际艺术节”的开幕礼。他们抵步时先参观了舞台旁的视觉艺术展,再移步到主宾席欣赏各族文化和舞蹈表演。就在鼓艺演出进行时,比莉尔从该广场5楼抛下印有“公正”、“民主”等字眼的黄色气球,这被指与净选盟在8月29日及30日举办以黄色为主题的集会有关。
根据莫哈末菲扎的判词,由于气球从高处抛向舞台后方时,活动依然顺利进行,也未见抛气球事件引起骚乱或出现人群四处乱窜的现象,因此被告的行为没有破坏和平。他在检阅8名控方证人的供词及控辩双方的陈词后,认为控方无法证明被告表罪成立,因此宣判被告当庭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