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拉港31日讯)隔壁店欠债,导致蕉赖翠岭镇商业区2间店铺遭大耳窿点错相,无辜商家不仅被顾客误会而影响生意,更担心大耳窿会再度上门,盼警方能尽快采取行动,并在夜晚时分派员巡逻。
商家林丽红(文具店业者)指出,隔壁从事电箱生意的业者从上周六后失去踪影后,不仅店面休业,就连店东多番联络,都不得要领。
“该名业者从上周一开始休业,我是在周四早上抵达店铺准备开店时,发现店铺铁闸已遭人泼红漆,怀疑是邻店欠债,导致我们被大耳窿点错相。”
她说, 首次发生泼漆事件后,她已即时向警方作出投报;惟大耳窿却在本周三再度泼漆,趁著夜晚无人之际前往泼漆,令她担心对方会三度上门。
“第一次被泼漆后, 我们已花费120令吉,特别请人来重新油漆;如今铁闸和店外又被泼漆,我们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她表示,希望警方能在夜晚时分,安排警员前往展开巡逻,避免大耳窿前往干案。
已构成刑事罪
她是今日在无拉港州议员黄田志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时,这么指出。
眼镜店业者陈惠萍则说,她与另一个受殃的商家都不曾与别人结怨或欠钱,如今却遭大耳窿点错相,令他们倍感无奈。
“我的店铺是在本周三遭人泼漆,当一些顾客在看见(泼漆)后,都会关注询问发生了什么事;虽然目前尚未造成生意影响,但若长期维持,难免会引起他人的误会。”
黄田志表示,大耳窿点错相导致2名店主的名誉受损;这等破坏公物的行径已构成刑事罪,一旦被定罪,将被罚款2000令吉或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
“但遗憾的是,自遭殃商家报案以来,警方都尚未展开任何调查行动;故我促请警方看重这类案件,避免情况恶化。”
他提及,所有经营借贷生意的业者都须向房地部申请执照,若发现“无牌经营”,违规者将在《1951年金钱借贷法令》第5(2)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将被罚款至少2万至10万令吉,或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